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,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,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,依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之规定,结合《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》(以下简称借款合同)相关条款之约定,我中心为督促逾期借款人员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,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人员予以公告催收。
截至2023年9月,全市仍有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未严格按《借款合同》约定履行还款义务。以下借款人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清偿所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息。已更改了联系电话的,请及时告知我中心(联系电话:0712-12329)。到期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,对逾期达6期以上(含6期)的,我中心将依据《借款合同》之约定,采取如下措施:提前解除合同,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依法清收;按照规定将逾期借款人纳入公积金系统黑名单,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;将逾期借款人信息按规定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。
特此公告。
附:全市2023年9月份逾期贷款人员明细表
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
2023年9月13日